西安市鄠邑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鄠邑区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过程中保证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无行政复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未发生泄密事件。

2022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基层动态信息84条,民生资讯信息31条,通知公告信息3条,社会保障信息38条,专题专栏信息90条,受理区长信箱平台咨询投诉7起,均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处理,全部按时答复,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信息中语言文字表述不够严谨。二是部分子栏目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对于政策类信息的创新化程度不高。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内容准确、高效。二是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细化,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及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规范及公开要求等开展针对性学习,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的融会贯通,将利民惠民信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