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西安市鄠邑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ahy.gov.cn/)浏览。

2021年,鄠邑区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主动公开、高效便民、积极创新”为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高度重视政治学习。鄠邑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带领支部及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并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站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加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结合鄠邑区应急管理局工作实际,完善了鄠邑区应急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做到依法公开和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流程进行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相关培训,并利用机关例会、信息报送培训等学习机会,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少数部门和人员对信息公开还不够重视,工作不主动,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少数部门的公开信息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平台信息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网站的作用,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做到图文并茂,保证内容质量,利用平台专栏做好内容分类。

2.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4.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