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西安市鄠邑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ahy.gov.cn)浏览。

2021年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流程,优化信息公开方式,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统计部门公信力、强化统计信息服务能力。

(一)《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区统计局在局办公会上开展集中学习,并将《条例》发至各科室学习。在每年一度的统计年报业务培训会上,就《条例》对统计人员开展培训。按照《条例》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调整,明确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在规定栏目内展示。

(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区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带头抓,负责科室具体落实,其他科室密切配合,全体干部积极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继续加强和改进统计宣传工作、统计公众信息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坚持每季度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责任到位。

(三)加大信息保密审查力度情况。区统计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抓好公文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查实有据、责任到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狠抓信息化建设,大力度推行移动办公系统,优化流程提效能,切实提高了信息公开时效。

(四)主动做好重点信息公开事项情况。认真梳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立足统计部门实际,把握重点热点领域,强化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统计信息公开质量。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和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同时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执法检查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比较单一,知悉范围存在局限性。二是有的基层单位信息公开政策规定把握不够准确,具体负责人员缺少相关培训。

改进情况: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思想认识,提升工作能力;二是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与地方主流媒体沟通,便利公众信息获取;三是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实时掌握信息公开最新要求,有效规避政府信息公开各类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全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