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布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ahy.gov.cn)浏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保密管理、依申请公开及违反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理顺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水平。三是依法进行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部门职责、部门领导及业务分工、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及时公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食品监督抽检、基层动态、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知识产权公示公告、部门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021年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17条、食品抽检信息41条、安全监管信息21条。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立抽查检查任务10个,涉及各类主体56户,全部完成检查并公示。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进步和完善,但也存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

2022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加强工作规范和业务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助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