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渭河示范区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向社会公布渭河示范区管委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组织机构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安排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发布以党工委书记签发件为准,由行政科具体负责落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管理制度

为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两不误,结合我单位实际,按照涉密的文件不公开,其他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主动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三)培训宣传

利用每周一、周三、周五全员集中学习的机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信息报送人员业务水平。

(四)工作概述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扎实有效推进渭河示范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保证公开与保密两不误的前提下,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将工作动态等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并做好公开信息内容的更新与补充。在公开形式上也更加多样化。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二是通过设置公示栏公开。主要公开单位内部管理情况、人事调动、考勤、机关廉政灶运行明细、年度考核结果等与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三是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的形式公开。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将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文件公开。四是利用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工具及时公开单位日常工作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渠道单一,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较少,不够全面多样。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单位将继续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增强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提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与公开渠道,加强公众对政府信息的关注度,全力推进渭河示范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