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ahy.gov.cn/)浏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主动公开、高效便民、积极创新”为工作思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更加明晰。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具体的日常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加完善。根据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对承担的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要求各科室、单位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丰富公开内容。同时,坚持每月对科室、单位报送信息情况进行通报,切实促进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实现“双提升”。

(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丰富。一是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做好教育、科技领域动态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内容的更新和维护。二是以“鄠邑教科”微信公众号为补充,紧扣教育和科技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教育热难点问题,切实做好教科宣传。三是持续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学生家长等进校园、进课堂,切实增强与群众面对面的互动与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区教科局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等方面。

下一步,区教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优化信息公开渠道;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衔接与沟通,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