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开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ahy.gov.cn)浏览。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鄠邑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具体的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及更新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办公系统和信息网上发布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工作;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确定专门信息员,负责本科室、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管理制度

我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鄠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修订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制度》等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地工作方案,细化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程序,明确政务公开的责任、实施步骤、监督等事项,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一并指导督促、同步检查、实行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和信息发布等各个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培训宣传

积极组织干部参加相关培训,并利用机关例会、信息报送培训等学习机会,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

(四)工作概述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运作,极力打造“阳光政务”,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坚持规范、实用、简明、灵活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将单位领导分工、科室设置、工作职责等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更新,同时将重大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动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较好地做到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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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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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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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一是部分信息中语言文字表述不够严谨;二是部分子栏目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对于政策类信息的创新化程度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发布内容的审核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确保信息内容准确、高效。二是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分类细化,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职责及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规范及公开要求等开展针对性学习,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的融会贯通,将利民惠民信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