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开拓信息公开途径和平台,加强政民互动,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形成由领导班子统抓,各科室认真配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方式,坚持每周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我局顺利进行。

(二)管理制度

我局严格围绕《条例》及《鄠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积极编制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不断完善落实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一层抓一层,责任落实到人。

(三)培训宣传

我局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技术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讲解。对相对稳定的事项实行长期公开,对阶段性事项实行定期公开,对临时性事项实行即时公开。构建了多层次、全方位信息发布渠道,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触摸查询系统、办件电子滚动屏等形式及时公开服务中心的党务、政务、业务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62

7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67

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292890.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公开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提供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处理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2020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政务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重点加强与群众相关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二是组织各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加强我局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六、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0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