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ahy.gov.cn)浏览。

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以政务公开工作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全区机构改革工作,对政府门户网站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等信息进行更新,及时公开2019年决算及2020年预算信息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要求,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需要公开的政府文件及时予以主动公开全区各行政机关通过“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文件、公告类信息229条,解读政策文件46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789其中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83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37条、环境保护信息288条、安全生产信息69,应急管理信息107条,其他信息1005向各信息公开查询点移交公开文件简报95份,接待群众查询300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6项,办结6项,办结率100%,充分保障了公民征地拆迁民情养老等涉及自身切实利益方面的知情权。根据《中共西安市鄠邑区委办公室、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鄠办发〔2020〕75号)文件要求,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单位编制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对外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在区政府办公室下设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规范、合法,保障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要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已迁移至西安市集约化平台,并对各栏目优化调整。要求各单位按照信息发布流程,规范操作,定期做好信息的录入、审核、发布等工作,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保障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同时,在政务新媒体“鄠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538篇,“大美鄠邑”政务微博发布微博信息287条,进一步保障公民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结合我区政府网站迁移情况,区政府办公室分别于1月8日、4月2日对全区政府系统各单位业务负责人进行了业务培训,就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于4月24日下发《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政府网站栏目信息保障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全力保障全区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维护工作进行检查汇总,并通报有关情况。对我区政务新媒体开办情况进行摸底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每年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区政府网站进行全面评估考核,并出具检测报告,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政府网站建设起到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8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区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工作中也存在政府网站信息保障质量不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组织各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加强我区各单位之间的相互沟通,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二是加强考核检查,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