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有关要求,现公布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全文公布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ahy.gov.cn)。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对贯彻实施《条例》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及水政科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宜的责任科室。各科室、各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分工负责。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具体经办”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及水政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运行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审核和依申请受理工作。加强经办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能力。

(三)加强规范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及时报送区电子政务中心审核,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至今未发现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3

2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动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2021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0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