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开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ahy.gov.cn)浏览。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持续拓展主动公开的深度与广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常态化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林业管理等重点领域信息。全年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计44条,涵盖政务公开44条(内含机构职能5条、财政预决算4条、决策公开1条、建议提案4条、公共资源配置26条、通知公告3条、专题专栏1条)。此外,及时编制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年度报告,确保了主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严格按时限和要求进行答复。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依法依规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办理和答复,办结率达100%。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评估。继续完善并落实《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坚持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质量关,确保了所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持续维护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同时,重点运营微信公众号“鄠邑秦岭保护”,全年发布图文、视频等信息728篇,累计阅读量超过14万人次。

(五)监督保障。为强化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定期开展内部自查。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与业务能力。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全年未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全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不足。二是政策宣传的渗透力和引导效能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一是聚焦秦岭保护核心业务,梳理公开事项清单,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台账,明确各类信息的更新频率和细化标准,确保动态类信息及时更新,政策类信息发布完整详实。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引导。对出台的重大政策,采用图文解读等形式进行通俗化、形象化解读,说清政策背景、核心举措,避免简单的文件摘抄,提升解读质量和效果。三是构建多元化宣传矩阵。继续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协作,主动提供新闻素材,策划专题报道。同时,鼓励局系统内干部职工成为信息传播节点,并积极发展秦岭保护志愿者作为宣传员,形成“群防群治+群宣群讲”的立体化宣传格局,扩大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