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以及区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公开西安市鄠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ahy.gov.cn)浏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5 年,我中心通过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0 条,内容涵盖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相关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以服务为导向,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收到申请后及时与申请人沟通,确认申请内容是否明确、完整;对表述不清的,主动指导申请人补正,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延误。同时,在答复中明确告知申请人救济途径,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等制度,坚持 “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 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日常信息审核发布和监测管理。信息发布前均进行保密审查和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主体。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和更新,定期排查整改网站问题,规范动态类、预决算、人事等信息的发布时效,推动公开专栏规范化运行。

(五)监督保障。中心成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环节进行常态化监督,从源头防范错漏、迟报等问题,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需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不足。二是队伍建设质效不足。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流程规范、格式标准掌握不扎实。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深化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政策要求和现实意义的理解,树立 “应公开尽公开、应主动尽主动” 的工作理念,变被动响应为主动谋划。二是提升队伍专业素养。常态化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邀请行业专家、业务骨干进行专题授课。2026 年计划组织开展不少于 2 次专题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