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河湖生态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2025年河湖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河湖中心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区河湖中心扎实做好政务信息的公开,2025年按照要求程序对机关财政预决算、问卷调查、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等5条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未收到有关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5年,河湖中心严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扎实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健全信息公开内部审核把关机制,对拟发布的每一条信息,均严格落实严谨规范的审核、签发全流程管理。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与解读深度,提升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进一步树立了政府部门务实清廉、公开透明的良好形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建立常态化信息更新机制,严格落实信息按期发布、动态更新的工作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

2025年,河湖中心聚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优化完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考核范畴,以此保障该项工作规范有序、长效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先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结 果 纠 正其 他 结 果尚未 审 结总 计结 果 维 持结 果 纠 正其 他 结 果尚未 审 结总 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过去一年,河湖中心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持续优化公开渠道与内容,依法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服务了法治政府建设。然而,对标新时代政务公开的高标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的工作仍存在提升空间。当前的主要制约在于,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准确,信息报送不及时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的精细把握,公开形式的创新探索均显不足,工作系统性、专业性有待加强。

下一步,中心将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在现有条件下着力推动政务公开从“有”向“优”转变。重点强化以下三方面:

一是深化内容建设,在法定公开基础上,聚焦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我中心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进一步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优化流程效能,完善内部信息报送与审核发布机制,明确各环节时限责任,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三是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信息发布机制。加大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5年度本机关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西安市鄠邑区河湖生态管理服务中心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