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行政规范性文件 0 件,行政许可19 件,行政处罚65 件,行政强制0 件,行政事业性收费3 件,其中不动产登记费1131885.00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21721820.57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653971.00元。

(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格把关,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三)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

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在规定时限进行办理。其中,予以公开44件,部分公开7件,属于国家秘密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9件,重复申请1件。

(四)优化平台建设

依托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配套解读文件。

(五)强化监督保障

加大工作业务培训、保密培训等,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时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50.76765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2

0

0

0

0

0

6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

0

0

0

0

0

4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2

0

0

0

0

0

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2

22

11

41

0

0

1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还有待提高,下一步分局将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于申请公开人进行电话沟通,减少同个问题多平台申请重复申请公开,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鄠邑分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