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公开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ahy.gov.cn)浏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区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提升。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区人社局本年度共公开各类信息211条,回复公民个人申请公开信息1条,办理区长信箱群众来信35件。

(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突出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按照区政府的要求,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审批管理,做到“一事一审批”。局党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科室,做到专人专职,联系好局属单位,做到及时、全面、高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公开理念。区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准确性。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使信息公开既能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又能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区司法局在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

(四)优化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持续完善工作流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保障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将我区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工作进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就业创业政策、社会保障工作信息、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区人民政府网站、鄠邑政务微信公众号、鄠邑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告,增强了全区人社工作的透明度。

(五)强化监督保障。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监管责任,完善信息内容排查和审核机制,确定专人负责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了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区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人社重点工作的梳理,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强对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工作学习,增强人员力量,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