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西安市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公布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通过西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police.x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市公安局、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质量,切实加强政务公开 工作的落实。

(一)主动公开

2024年,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通过鄠邑区政府门户网站、西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机构信息、工作职能、工作动态及公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235余条,发布公告公示2条、财务预决算信息4条,人大代表建议信息17条,政协代表建议信息38条,及时发布了《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另外,2024年度,鄠邑公安分局联合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拍摄新闻4余次,共发稿件503余篇。其中在新华网、人民网、人民公安报等中央级媒体发稿33余篇,在陕西日报等省级传统媒体、新媒体发稿291余篇。全年共受理“区长信箱”中的咨询、投诉、建议类信件92件,办结92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共收依申请公开3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已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当事人答复;因当事人申请公开的1件属于已公开信息,已告知当事人查询办法,2件依申请公开不属于政府信息。共收到因依申请公开而发生的行政复议4起,均结果维持。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及时公布公安工作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四)优化平台建设 

为切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确定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秘书科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效开展。

(五)强化监督保障

2024年,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认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不断提高基层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政务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4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4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14.64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新成效,但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力度、深度、广度上看,还存在以下问题: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健全2.主动公开信息力度不够;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不够。我局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

(二)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特别是对群众关心的政策问题、重点案件、群众关心的案件进行公布。

(三)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及效率。同时,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特此报告。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