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较好的完成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就医疗救助、行政处罚、医保政策、工作开展情况发布多条信息,全面发布公开信息31条,其中医疗救助4条、工作动态、营商环境等信息27条。

(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

准确把握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发布和申请渠道,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相关科室进行办理,分管领导审定,主要领导审签后进行公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四)优化平台建设

积极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区政府办要求和工作实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维护平台栏目,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五)强化监督保障

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完善信息内容排查和审核机制,确定专人负责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政府门户网站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参差不齐,部分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流程、标准等掌握不够准确,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部分信息内容存在专业性过强、表述过于晦涩的问题,缺乏通俗易懂的解读,导致普通群众理解困难;三是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特别是在医保政策调整、重大医保事件发生后,不能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发布出去,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时效性。

下一步我局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和业务能力,在确保信息公开准确的基础上,持续提升信息质量;二是继续在信息内容上下功夫,尽量用让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好医保政策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三是强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要及时把中央、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对于医保政策的调整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4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