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细化任务责任。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运维及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把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各科室,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公开主体,压实公开责任,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透明度。

(二)突出工作重点。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围绕部门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运行以及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重大建设项目等领域的信息发布,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目前,共发布各类信息93条,及时处理回复群众的咨询、投诉,截至目前共处理答复信箱咨询投诉179件,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7件。

(三)完善整改落实。定期开展挂网信息自查,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泄露、错别字等问题的筛查和整改,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性、严谨性,确保质量确保数量,确保符合各项法律规定的要求。并针对测评反馈的问题,结合单位实际,对照考评细则,梳理出问题堵点,及时完善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件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88.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0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6

0

0

0

0

0

6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

0

0

0

0

0

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7

0

0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2

0

2

0

3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导致信息收集范围不足,内容较为平乏。二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解读形式过于单一。三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意识。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开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度。结合住建工作的重点、公众关注的焦点,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即时性信息,满足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