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西安市信息公开规定》以及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公布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通过西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police.xa.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市公安局、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加强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质量,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通过鄠邑区政府门户网站、西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机构信息、工作职能、工作动态及公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154余条,发布公告公示11条、财务预决算信息6条,及时发布了《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共收依申请公开1件,为自然人申请,已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当事人答复;因当事人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已经公开的信息,已告知当事人如何查询。

(二)其他形式信息公开情况

2023年度,共组织媒体到分局采访20余次,共在各级媒体发布稿件563篇,其中中央级媒体24篇,省市级媒体539篇。公众号发布内容500余条、抖音号发布内容52条,新媒体作品总阅读量200万+。处置舆情30余条,全年未发生重大涉警舆情。开展网评员线上培训10余次,组织开展网评工作60余次。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次,分局一个集体、7名个人荣获五四表彰。

(三)及时回复网民信件

在办理网民信件方面,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坚持及时、高效的原则,全年共受理“区长信箱”中的咨询、投诉、建议类信件75件,办结75件,办结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3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514

行政强制

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6.2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深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中的信息出现称呼错误等瑕疵;三是依申请公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高标准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对网站公开的各类信息、文件加强审核、把关,力争不出现任何疏漏;三是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能力,依法依规回复好各种依申请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特此报告。

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