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目标,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水平,以政务公开促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服务水平提升,有效保障企业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为全区打造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贡献政务服务力量。

(一)坚持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领导班子带头,各科室具体落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相关配套制度,每周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会,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工作清单化、项目责任化的长效公开机制,实现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落实信息公开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向企业群众主动公开涉及划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等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强化服务信息公开,以“二维码”形式向企业和群众公示商事登记、不动产等高频受理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环节,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务信息,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推动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制度落实。

(三)拓宽公开渠道

建立全方位、高效率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包括资料阅览、自助查询、申请接收、政策咨询、便民服务五个功能分区,主要为市民和企业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政务公开事项提供政策咨询、网上政务公开事项全程代办服务。资料阅览区将区发改委等27个区政府职能部门涉及民生、医疗、乡村振兴、惠企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文件资料,按照“一部门一档案”原则向社会公开,定期更换;申请接收区主要接收企业(群众)向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政务公开申请表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自助查询区配备了两台自助查询设备,摆放有明确的受理点标识牌,《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公示栏等内容,由2名帮办员引导,积极引导群众和企业通过登录鄠邑区政府政务公开网页,“线上线下”两种途径按照导引自助进行信息查询。群众可负责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申请及意见建议,政策咨询区和便民服务区提供了“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提供了饮水机、充电设备、医药箱,老花镜、免费打印复印等便民服务设备。

(四)加强监察考核

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作风治理,依托电子监察系统,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中工作内容、工作行为进行实时监察,将各业务科室的政务公开情况纳入考核,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对外公开化、透明化程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0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度政务公开总结工作中发现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不足、全面性不高等问题,我局通过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方式、组织业务培训、强化监督管理等工作措施,提高信息公开针对性,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抓好公开水平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