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ahy.gov.cn/)浏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教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全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主动公开,规范公开,及时公开,应公开尽公开,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常态化做好单位领导分工、科室设置、工作职责等部门基础信息的动态维护,及时做好招标公告、公示公告、教育政策等群众关心关注信息的发布更新,重点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全年完成部门基础信息维护3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32条、通知公告信息19条、教育动态信息41条。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

(二)规范公开。依据《条例》,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厘清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和日常管理权限,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时限、程序,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一并研究部署、推进落实,确保各个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落实到位。

(三)强化保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官网信息维护,确保人员稳定性和工作延续性。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同步做好“鄠邑教科”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多渠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区教科局依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但是同时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公开信息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意见征集工作有待提升。

下一步,区教科局将根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相关人员思想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三是加强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充实、完善、优化信息公开相关栏目,为政务公开提供有力平台支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