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布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ahy.gov.cn)浏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我区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着力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认真维护区政府门户网站由我局负责更新的栏目,严格按要求进行更新维护。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市场监管领域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基层动态、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知识产权公示公告、部门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情况。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强化信息审核,确保答复内容完整准确。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2件,办结11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修订了《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公开信息严格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同时对发布信息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切实做到表述准确、数据详实、格式规范,保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有效性。

(四)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8

行政强制

6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3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主动性和全面性还不够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认识,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条例》,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