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要求编制,特向社会公开西安市鄠邑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根据省、市、区文件精神,鄠邑区城棚改事务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鄠邑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牵头推动,由办公室总协调,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科室的工作责任。根据有关要求,我中心严格依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标准进行了审核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我中心职责和机构、领导及分工、部门信息动态等,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尽公开,公开目录、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并对有关信息及时更新,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2023年,我中心主动公开信息11条,共接收群众各类咨询投诉件20余件,在接到后我们都能在第一时间认真对待,安排部署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结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单一,主要以工作动态类信息为主。二是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存在领会不深、业务不精现象,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积极推进。同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