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鄠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鄠邑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税收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省委、省政府“三个年”活动,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有序推动税收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2023年度在市局网站上发布信息34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动态信息2条。在人民网、中国网、三秦网以及《陕西日报》《中国税务报》等媒体共刊登各类宣传稿件52篇。线上多频次开展税惠政策培训,依托“税企通”、短信等渠道分类型、分行业开展政策精准推送102870户次,线下“税务管家”上门服务,做好“片”上宣传,及时对外公开和解读各项便民办税措施和税费优惠政策。

(二)依申请公开

鄠邑区税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有关要求,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我局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同时,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文字关,对信息公开中出现的别字、错字以及不标准、不规范描述等问题及时纠正清理,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更新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涉及的内容,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进行政策解读,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获取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提醒督导政务公开事项落实。推进常态化工作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少数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滞后、重点领域公开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等问题,准备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及时跟进完善门户网站,紧扣纳税人关心的税收问题及税收工作的热点焦点,定期开展网站维护检查,不断丰富更新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确保信息时效性;二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特别是涉及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及时掌握信息公开的重点难点工作,管理到位、人员跟进,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