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西安市鄠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ahy.gov.cn)浏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城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系统政务公开的有效性,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区城管局以“主动公开,便民高效”为原则,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城管领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围绕财政资金管理、公共资源配置、建议提案办理等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重点进行了公开。2023年公开公示各类信息77条,其中政务信息56条,专栏信息21条。

二是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政府信息获取渠道、查阅方式、机构地址等信息准确无误;规范办理流程,根据答复意见及工作要求规范出具答复文书,从内容、形式各方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件,全部按相关规定及要求时限办理完毕,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是完善管理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格把关,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将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到位,确保发布信息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及时回复公众诉求。区城管局领导及相关业务负责同志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工作业务培训、保密培训等,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时限等。2023年共收到公众诉求48件,已全部办结并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7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0

0

0

0

0

0

2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今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因程序流转,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数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需进一步强化对新开设栏目信息的采集和校对工作。

(二)整改措施

2024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强举措、补短板,不断推动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一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对公众诉求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按照《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标准,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努力实现城管领域相关信息全面公开。

三是严格落实信息采集、校对、审核制度。加强学习,切实从思想根源处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新栏目信息的采集,认真校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详实、逻辑清晰、数据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出现因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