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民宗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布西安市鄠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ahy.gov.cn)浏览。

(一)领导重视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局长李建华为组长,副局长姚博辉同志为副组长,其余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岗位职责,坚决落实省、市以及区级文件精神,做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

(二)制度管理

我局严格围绕《条例》及《鄠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制定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

(三)依法公开

我局按照区政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公开主要涉及与公众密切相关的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指南和政务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理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特别是民族宗教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程序还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公开信息的多样性有待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对照《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加强舆情引导工作,公开前,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做好跟踪舆情。二是严格执行督查奖惩制度。对公开不及时的信息,造成影响较大的,严肃问责。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量。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