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2023年西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方案》要求,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全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原则
全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政务公开评估,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紧贴社会需求。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政府信息需求为导向,及时有效公开政策文件、重大建设项目、稳岗就业、养老服务、教育医疗、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信息。三是坚持科学评估。通过网站浏览检索、订阅下载使用、模拟用户验证、查阅印证材料、主管单位评价等方式采集数据,结合日常考核,科学、全面、客观地评估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勇于改革创新。加大创新成效在评估指标中的占比,鼓励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新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评估结果
本次评估对象共70个,其中区县政府13个、开发区管委会8个、市级部门49个。评估结果显示,达到优秀等次的区县政府8个,分别是:未央区、雁塔区、新城区、碑林区、周至县、鄠邑区、临潼区、长安区政府;达到优秀等次的开发区管委会4个,分别是:国际港务区、高新区、航天基地、曲江新区管委会;达到优秀等次的市级部门26个,分别是:市退役军人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工信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志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市商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秦岭保护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大数据局、市城改事务中心。
三、工作亮点和薄弱环节
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有效政府信息供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在全省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中,西安市位列第一、荣获优秀等次。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做好义务教育、稳岗就业、社会救助、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项目、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设重点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等栏目,集中公开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做法。及时编制公开交通运输、统计、广播电视、旅游等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做好政策文件发布和解读。优化西安市政策文件库功能,提供一站式政策文件查询浏览下载等服务。《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出刊12期,发布政策文件85件,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严格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37号)要求,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规范审核,并在政策解读栏目统一发布,进一步增进公众对政策的正确理解。
三是加快推进政民互动。围绕群众密切关注的教育教学、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领域问题建设政策问答平台,以文字、图解、视频等形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精心组织“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766名大学生到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部门开展暑期见习。
四是提高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人员力量,通过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办理申请水平。建立市、区县及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履行职责,精细查找信息,规范答复群众。
五是加强公开平台监管。将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纳入常态化监管,健全监管体系,持续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在全国两会、中国—中亚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加强监测、动态跟踪,确保平稳运行。鼓励创新融合发展,不断提升新媒体影响力。
同时也应看到,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规范性文件专栏开设和更新维护有待提升;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不高;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等。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用好绩效评估结果,结合评估总报告和本单位分报告,根据工作实际,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整改落实,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和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摸清底数、建立文件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素全面公开,为公众精准查询政策提供便利。做好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对照法律规章梳理本单位职权,及时调整公开权责清单内容;规范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要素;及时公开、全面展示“双随机”抽查结果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强化政策解读,注重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解读,丰富解读途径与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同时,加强政策征集、管理、集成、解读、推送、兑现、咨询、沟通、评价等全流程服务,准确传达政策意图,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发挥基层政务公开作用。市级部门要对基层相关业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明确具体措施,有效发挥公开促落实作用。区县政府及相关开发区管委会要更新完善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线上线下的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并指导镇街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镇街要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和村延伸,促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协同发展。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各级各部门在公开工作中要坚持系统观念,增强规范意识,统筹把握公开和保密,在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切实防范化解政府信息公开泄密风险。
附件:2023年度西安市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报告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西安市政务公开工作
绩效评估报告
云联智高(北京)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
目 录
一、评估概况…………………………………………………………………………………………………………………………9
(一)评估依据 …………………………………………………………………………………………………………………9
(二)评估对象 …………………………………………………………………………………………………………………11
(三)评估内容 …………………………………………………………………………………………………………………12
(四)评估方法 …………………………………………………………………………………………………………………15
二、总体评估结果……………………………………………………………………………………………………………………16
(一)区县政府评估结果 ………………………………………………………………………………………………………16
(二)开发区管委会评估结果 …………………………………………………………………………………………………17
(三)市级部门评估结果 ………………………………………………………………………………………………………17
三、工作亮点与成效…………………………………………………………………………………………………………………18
(一)突出重点领域,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18
(二)优化功能建设,提升政策文件和解读发布质量 ………………………………………………………………………18
(三)畅通互动渠道,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 ………………………………………………………………………………19
(四)夯实工作职责,提高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能力 …………………………………………………………………………19
(五)注重平台建设,渠道建设运维总体较为规范 …………………………………………………………………………20
(六)开展日常监管,进一步理顺保障机制 …………………………………………………………………………………20
四、突出问题与不足…………………………………………………………………………………………………………………21
(一)规范性文件专栏建设有待提升 …………………………………………………………………………………………21
(二)重大决策公开和政策解读有待加强 ……………………………………………………………………………………21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有待提高 ………………………………………………………………………………………22
(四)主站保障和问题整改机制有待完善 ……………………………………………………………………………………22
五、主要指标表现情况………………………………………………………………………………………………………………23
(一)主动公开 …………………………………………………………………………………………………………………23
(二)依申请公开 ………………………………………………………………………………………………………………31
(三)解读回应 …………………………………………………………………………………………………………………32
(四)公开渠道 …………………………………………………………………………………………………………………34
(五)监督保障 …………………………………………………………………………………………………………………36
六、工作建议…………………………………………………………………………………………………………………………39
(一)做好主动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39
(二)注重实质解读,改进政策解读方式 ……………………………………………………………………………………39
(三)加大指导力度,发挥基层公开实效 ……………………………………………………………………………………40
(四)完善审核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审查 ……………………………………………………………………………………40
一、评估概况
(一)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的依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
6.《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8.《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
9.《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10.《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11.《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
12.《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办发〔2016〕29号)
1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8〕31号)
1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0号)
15.《陕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的通知》(陕政公开办发〔2021〕18号)
16.《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陕政办函〔2023〕136号)
17.《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政府网站日常运维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函〔2018〕137号)
18.《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82号)
19.《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22〕37号)
20.《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87号)
(二)评估对象
1.区县政府(13个)。新城区政府、碑林区政府、莲湖区政府、雁塔区政府、灞桥区政府、未央区政府、阎良区政府、临潼区政府、长安区政府、高陵区政府、鄠邑区政府、蓝田县政府、周至县政府。
2.开发区管委会(8个)。西咸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航空基地管委会、航天基地管委会、国际港务区管委会。
3.市级部门(49个)。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民宗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投资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国动办、市信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秦岭保护局、市文物局、市地方志办、市社科院、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城改事务中心、市博览事务中心、市地震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税务局、市供销联社、市轨道集团、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
(三)评估内容
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评估工作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两部分。主要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公开渠道、监督保障、加分指标等六个方面进行评估。在评估中,根据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实际情况,对评估指标进行扩展细化,确保评估科学、规范、公正。

图1 2023年西安市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图2 2023年西安市级部门评估指标体系框架
1.“主动公开”指标。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服务公开”3个二级指标。市级部门,下设“基础信息公开”“服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3个二级指标,主要引导各单位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政务公开,着重做好各类规划计划、财政资金、义务教育、社会救助、办事指南等信息主动公开,加大信息内容标准化力度,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2.“依申请公开”指标。下设“渠道规范”“依法答复”“复议诉讼”3个二级指标,主要引导各单位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水平。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严格办理时限,依法作出答复,避免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等情况的发生。
3.“解读回应”指标。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下设“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政务咨询”“政策问答库”“征集调查”“政务公开实践活动”6个二级指标。市级部门,下设“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政务咨询”“政策问答库”“征集调查”5个二级指标。主要引导各单位全角度做好政策解读,提高对重大政策措施解读的比例,围绕群众关切的政策,创新解读形式,多采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方式详解政策,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同时,引导各单位做好舆情回应、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及时解答网民来信,围绕社会热点和工作重点开展征集调查活动。推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67号)要求,开展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
4.“公开渠道”指标。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下设“渠道覆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4个二级指标。市级部门,下设“渠道覆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3个二级指标。主要引导各单位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科学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持续开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整治,加强日常监管,有效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水平。
5.“监督保障”指标。下设“机制保障”“信息公开年报”“网站工作报表”“回头看情况”“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使用及问题办理情况”“工作落实”6个二级指标。主要引导各单位加强组织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开展考核培训,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对政务公开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6.加分指标。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下设“宣传推广”“创新做法”2个二级指标。市级部门,下设“宣传推广”“创新做法”“内容共建”3个二级指标。主要引导各单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创新试点,努力在体制机制、管理模式、服务方式等方面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影响力和传播力。
(四)评估方法
结合评估指标和要点,采取人工比对核查、人工统计核算、邮件模拟测评、订阅下载使用、查阅印证材料、主管单位评价等方式开展数据采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单独采用或组合使用以上方式开展,确保评估工作更加客观、准确。
1.人工比对核查。根据评估指标和细则,登录浏览网站页面,按照栏目设置或使用站内搜索功能进行内容检索,以确定是否公开了相关信息,公开信息是否及时、规范、完整,确保公众能够及时、有效地获取所需信息。
2.人工统计核算。对政策解读比例、征集调查次数等数量和比例情况进行统计,按照评估指标和要点进行数据采集打分。
3.邮件模拟测评。采取模拟用户方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等方式,对答复及时性、内容质量进行验证。
4.订阅下载使用。采取关注政务微博、订阅政务公众号、下载移动版本等方式,查看政务新媒体是否可用、是否及时更新信息、是否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并进行评估采样打分。
5.查阅印证材料。对各单位报送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培训考核、文件管理等佐证材料进行核实。
6.主管单位评价。由主管单位对参评对象的日常材料报送、通报整改、集约整合、政务新媒体备案等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
二、总体评估结果
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向好,公开质效显著提升,优良率为92.9%,优秀率为54.3%。
(一)区县政府评估结果
评估数据显示,区县政府处于优秀等次的有8个,占比61.5%;处于良好等次的有4个,占比30.8%;处于待改进等次的有1个,占比7.7%。
表1 区县政府评估结果
| 评估结果 | 区 县 政 府 |
优秀 | 未央区政府、雁塔区政府、新城区政府、碑林区政府、周至县政府、鄠邑区政府、临潼区政府、长安区政府 |
良好 | 阎良区政府、灞桥区政府、高陵区政府、莲湖区政府 |
待改进 | 蓝田县政府 |
(二)开发区管委会评估结果
评估数据显示,开发区管委会处于优秀等次的有4个,占比50.0%;处于良好等次的有3个,占比37.5%;处于待改进等次的有1个,占比12.5%。
表2 开发区管委会评估结果
| 评估结果 | 开发区管委会 |
优秀 | 国际港务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航天基地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 |
良好 | 西咸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航空基地管委会 |
待改进 | 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
(三)市级部门评估结果
评估数据显示,市级部门处于优秀等次的有26个,占比53.1%;处于良好等次的有20个,占比40.8%;处于待改进等次的有3个,占比6.1%。
表3 市级部门评估结果
| 评估结果 | 市 级 部 门 |
优秀 | 市退役军人局、市体育局、市住建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工信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志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管执法局、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地震局、市商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秦岭保护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大数据局、市城改事务中心 |
良好 | 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西安水务集团、市文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国动办、西安城投集团、市交通局、市投资局、市轨道集团、市民宗委 |
待改进 | 市博览事务中心、市社科院、市供销联社 |
三、工作亮点与成效
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公开意识,夯实公开基础,加强有效政府信息供给,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在全省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评估中,西安市位列第一、荣获优秀等次。
(一)突出重点领域,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紧密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积极做好义务教育、稳岗就业、社会救助、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项目、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开设重点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等栏目,集中公开本地区、本部门相关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做法。二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断完善,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均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栏目,整合公开学校、医院、水电气热单位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公众查找使用。三是各区县政府及相关开发区管委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题,公开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碑林、雁塔、未央、阎良、临潼、长安区还提供各领域目录与落实信息公开栏目的对应链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优化功能建设,提升政策文件和解读发布质量
一是优化西安市政策文件库功能,提供一站式政策文件查询浏览下载等服务。二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出刊12期,发布政策文件85件,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三是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进一步规范政策性文件解读审核程序,并在政策解读栏目统一发布,增进公众对政策的正确理解。
(三)畅通互动渠道,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超过九成单位实现在线提交信件功能,及时公开信件答复单位、答复内容等信息。二是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医疗保障局围绕群众密切关注的教育教学、住房保障等开设政策问答平台,以文字、图解、视频等形式解答咨询事项。三是扎实做好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精心组织766名大学生到各区县、开发区及部门开展暑期见习,通过保密培训、参观企业、研学实践、岗位锻炼,使学生提升了眼界,增强对西安未来发展的信心。
(四)夯实工作职责,提高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能力
一是建立市、区县及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履行职责,精细查找信息,规范答复群众。二是梳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高频事项及相关疑难问题,收集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汇编成《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类案实务手册》,组织全市各区县、开发区、部分市级部门及各镇街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办理质效。三是通过线上申请和EMS邮寄两种方式对各单位进行模拟测评,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较为通畅,39个单位能够及时答复且答复形式较为规范。
(五)注重平台建设,渠道建设运维总体较为规范
一是功能设计较为完善,90%以上的单位网站辨识度较高,能在页面头部区域显示单位名称,在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网站主办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公开渠道较为多样,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能够在其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提供本地区所辖单位有效的政务新媒体链接,46个市级部门在其网站首页提供本部门有效的政务新媒体链接,且政务新媒体维护整体较为及时。三是办事服务访问路径较为规范、统一。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承担对外行政办事职责的市级部门办事栏目统一、准确链接至省政务服务网,依托政务服务网提供通办事项清单、高频事项清单等清单信息及在线申请、办事统计等服务。
(六)开展日常监管,进一步理顺保障机制
市政府办公厅认真落实《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要求,对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立月检查、季通报制度,各级各部门逐步建立日常读网、问题核查整改等机制。一是政府网站日常监管。2023年市政府办公厅每季度对纳入国办监管范围的政府网站开展全面检查,以及严重错敏词、链接可用性、办事指南要素全面性准确性等专项检查,政府网站合格率不断提升,问题整改总体较为及时。二是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每季度对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开展全面检查,以及对未经报备私自开设微信视频号、小程序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协调督促各单位对账号漏报、未批先建、账号注销流程不规范、账号认证主体不一致、内容维护不到位、功能建设不全面等问题进行整改。三是鼓励新媒体创新融合发展,西安浐灞公安抖音账号、西安交警抖音账号、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等13个政务新媒体获2023年陕西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通报表扬。
四、突出问题与不足
(一)规范性文件专栏建设有待提升
一是部分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不规范。3个单位未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7个单位未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目录,2个单位规范性文件内容页面未全面包含效力属性、发文机关等信息。二是部分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更新不到位。个别单位已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未在“规范性文件”栏目公开,8个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成文时间与发布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三是个别单位未能及时对已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或标注,导致已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仍标注为“有效”。
(二)重大决策公开和政策解读有待加强
一是12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重大决策未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意见征集,未对重大决策草案的制定背景、目的、内容等进行解读或说明,未在征集调查结束后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和未采纳意见的说明。二是8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虽开设重大会议类专栏集中公开本地区重大会议信息,但是较少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提供会议解读、直播或回放。三是各单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较少对本单位政策文件开展解读,政策文件未通过政策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方式予以展现,政策文件未与政策解读实现相互关联等问题。政策解读的全面性、及时性、多样性等需持续关注和加强。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有待提高
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义务教育栏目未集中公开资助政策等信息;17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稳岗就业栏目未集中公开岗位信息发布、职业培训信息发布等信息;15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养老服务栏目未集中公开2023年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等信息,以公开老年人补贴公示信息为主;13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食品药品安全栏目未集中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信息,以公开监督检查信息为主;16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社会救助栏目未集中公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等的服务指南信息,以公开救助结果公示信息为主;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生态环境栏目未集中公开生态环境统计报告,个别单位未集中公开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信息。
(四)主站保障和问题整改机制有待完善
3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10个市级部门未及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完成专项工作落实、市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保障等工作。主要表现为:日常信息报送不及时不准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诉讼未合理举证等。2023年底对上一年度工作开展“回头看”工作,发现8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21个市级部门对本单位2022年政务公开评估报告中的扣分问题未能全面有效整改。
五、主要指标表现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包括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服务公开三部分内容。
1.基础信息公开。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部门基础信息公开得分情况如图3。

图3 基础信息公开得分情况
(1)规范性文件。
3个单位未依托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7个单位未集中公开规范性文件目录。2个单位规范性文件内容页面未全面包含效力属性、发文机关等信息,8个单位规范性文件的成文时间与发布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1个单位未能及时对已宣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或标注,导致已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仍标注为“有效”。
(2)机关简介 。
各单位均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开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含区号)、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较为全面、准确。5个市级部门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不全,未公开本单位领导主管或分管工作、领导照片等信息。
(3)规划计划 。
规划计划指标仅考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规划计划类栏目,集中公开本地区规划计划信息。10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规划计划信息公开不够全面,较少集中公开本地区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未归集整理公开历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等信息。
(4)财政信息 。
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预决算、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相关报表,以及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重要政策、细化方案、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等信息公开较为全面及时。1个区县政府未公开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个市级部门未公开本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15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1个市级部门公开了本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但缺失收费标准等信息。
(5)建议提案办理。
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了建议提案类栏目,并规范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4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未公开对上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个市级部门未开设建议提案类栏目;4个市级部门虽开设栏目,集中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但存在复函未列明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未规范注明答复类别等问题。
(6)重大会议。
重大会议指标仅考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均能够开设重大会议类栏目集中公开会议信息。8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较少提供图文、视频等形式的会议解读、直播或回放。
(7)数据发布。
数据发布指标仅考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20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数据发布类栏目且按一定周期公开业务统计数据。1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虽通过图表等形式发布统计数据,但较少通过图表图解、地图等可视化方式展现解读。
(8)决策预公开。
决策预公开指标仅考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12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重大决策预公开不够全面,9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未公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8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较少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重大决策调查征集,未公开征求意见的电子邮件、联系电话、邮寄地址。4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虽对重大决策进行预公开,但是未对草案进行解读或说明。
2.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级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得分情况如图4。

图4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得分情况
(1)义务教育。
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义务教育领域栏目,但均在不同程度存在义务教育学校名录、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招生结果、咨询方式、学生资助政策、学生评优奖励等信息公开不全面的情况,多表现为未集中公开招生结果、学生评优奖励信息。市教育局能够公开义务教育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等信息,以及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2)稳岗就业 。
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稳岗就业栏目。17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未全面公开职业培训等信息,以公开培训补贴发放公示信息为主。市人社局能够公开面向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政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等信息。
(3)养老服务 。
20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养老服务类栏目,集中公开养老服务信息。15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未全面公开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养老服务扶持补贴、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等信息。市民政局能够集中公开养老服务政策措施、行业管理等信息。
(4)食品安全 。
20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食品安全类栏目,13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未全面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等信息。
(5)社会救助 。
20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社会救助类栏目,16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未全面公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人员等服务指南信息或较少集中公开救助结果等信息。市人社局能够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相关政策文件、解读等信息。
(6)涉农补贴 。
1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涉农补贴类栏目,10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未能全面公开涉农补贴申请指南等信息。
(7)公共文化服务 。
20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公共文化服务类栏目,1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未全面公开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文博单位名录等信息。市文化旅游局能够集中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目录、文博单位名录、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等信息。
(8)生态环境 。
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生态环境类栏目,但均在不同程度存在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统计报告、污染源信息等公开不全面情况。
(9)招商引资 。
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招商引资类栏目。10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存在未集中公开招商项目、招商优势、特色产业状况等信息。
(10)高质量项目。
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重大建设项目类栏目,大多数单位能够在栏目集中公开本地区高质量项目的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16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未全面公开本地区高质量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名单、质量安全监督、资金管理等信息。
(11)优化营商环境 。
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优化营商环境类栏目,大多数单位能够在栏目集中公开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1个开发区管委会较少集中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
(12)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及落实。
16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栏目,公开本级政府及所辖镇、街道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碑林、雁塔、未央、阎良、临潼、长安区提供各领域目录与落实信息公开栏目的对应链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3)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开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栏目,整合公开学校、医院、水电气热单位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公众查找使用。但普遍存在较少整合学校章程、医院资质、就诊指南、报修方式等相关办事服务信息。
3.服务公开。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部门(承担对外行政办事职责)服务公开得分情况如图5。

图5 服务公开得分情况
(1)事项清单。
事项清单指标仅考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9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未能在网站集中分类发布通办事项清单、高频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
(2)办事指南。
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5个市级部门提供的办事指南存在政策文件仅有名称、未说明具体内容等情况。
(3)表格样表。
19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3个市级部门的部分办事指南存在要求办事人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但未提供规范表格获取渠道,如网站下载、窗口领取、系统填报自动生成等,不方便用户使用。
(二)依申请公开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部门依申请公开得分情况如图6。

图6 依申请公开得分情况
1.渠道规范。
64个单位能够在信息公开指南中说明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列明当面申请、邮寄申请、互联网渠道申请的具体接收方式,且接收渠道畅通。
2.依法答复。
通过线上申请和EMS邮寄两种方式对各单位进行模拟测评,39个单位能够及时答复且答复形式较为规范。1个区县政府、6个市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及时答复。4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19个市级部门未能够按照《陕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依法答复,缺少发文机关代字或无印章。
3.复议诉讼。
15个区县政府、6个开发区管委会、7个市级部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共217件,较2022年增加127件。个别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次数较多,应引起重视。
(三)解读回应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部门解读回应得分情况如图7。

图7 解读回应得分情况
1.政策解读。
各单位均开设了政策解读相关栏目,但90%以上的单位在解读栏目维护、解读比例、解读关联、解读形式上还需加强。1个开发区管委会、6个市级部门未在3个月内维护政策解读栏目,2个市级部门未在6个月内维护政策解读栏目;6个单位存在政策文件应解读未解读情况;6个单位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政策文件未与政策解读同步公开;41个单位较少通过政策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方式进行解读,展现形式不够活泼;41个单位解读主体不够多样,较少通过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专家学者对本级政策文件开展解读。同时,部分单位虽开展解读,但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相互关联不够,或未在解读材料页面提供文件原文链接,或未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相关解读材料链接,不方便用户使用。
2.政务咨询。
61个单位实现在线提交信件功能并及时公开信件受理反馈情况,并列出信件受理和处理等统计数据信息。65个单位能够在5个工作日内对咨询问题进行网上答复,反馈内容质量较好。
3.政策问答库。
25个单位开设“政策问答库”类栏目,整理汇集公众问答情况。其中,7个单位存在未按主题分类展示或未通过图文、视频等形式解答咨询事项等问题。
4.征集调查。
65个单位开设调查征集类栏目且能够围绕重大事件、业务工作、社会热点开展民意征集活动。其中,46个单位开展征集次数较多,且能够在征集调查结束后1个月内及时公开征求意见结果。
5.政务公开实践活动。
政务公开实践活动指标仅考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20个单位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67号)要求举办“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
(四)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部门政府网站得分情况如图8。

图8 政府网站得分情况
(1)信息维护。
48个单位网站栏目建设情况较好,未出现空白栏目或应更新未更新情况。1个开发区管委会、1个市级部门存在栏目空白,5个开发区管委会、16个市级部门存在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情况。
(2)通报整改。
11个区县政府、3个开发区管委会、24个市级部门2023年度未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但部分政府网站因未及时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进行保障、纠错留言答复不及时等问题被市政府办公厅通报或印发问题整改通知单。
2.政务新媒体。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部门政务新媒体得分情况如图9。

图9 政务新媒体得分情况
(1)新媒体矩阵。
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能够在其网站首页提供本地区所辖单位有效的政务新媒体链接,46个市级部门在网站首页提供本部门有效的政务新媒体链接。个别市级部门未开设政务新媒体,或开设政务新媒体后未在网站首页公开。
(2)内容发布。
20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40个市级部门政务新媒体维护较为及时,未出现栏目空白、应更新未更新、内容链接不可用等问题。1个区县政府和7个市级部门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栏目应更新未更新、内容链接不可用问题。
(3)通报整改。
8个区县政府、4个开发区管委会、39个市级部门政务新媒体2023年度未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但部分政务新媒体因未批先建、未及时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栏目超期未更新等问题被市政府办公厅通报。
(五)监督保障
1.机制保障。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部门机制保障得分情况如图10。

图10 机制保障得分情况
20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40个市级部门能够通过政府网站在负责同志工作分工中列明分管政务公开工作;70个单位能够明确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设机构,并在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分管领导或工作人员变更后,及时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44个市级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2023年财政预算并积极落实;21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44个市级部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7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38个市级部门能够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随草案同步报审。
2.信息公开年报。
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部门信息公开年报得分情况如图11。

图11 信息公开年报得分情况
12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42个市级部门能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全面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0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42个市级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质量较高,未出现内容不务实、数据不准确等情形。
3.工作落实。
18个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39个市级部门能够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完成省政府政务公开绩效评估、专项工作落实、市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保障、依申请公开协办等工作。但个别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存在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推送信息不及时、格式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诉讼未合理举证等问题。
六、工作建议
(一)做好主动公开,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各单位要进一步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对文件的文号、有效性、成文日期、发布日期等进行明确标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对失效废止文件及时进行清理或标注。做好做实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对照法律规章梳理本单位职权,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各类权力事项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职能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内容。规范公开“双随机”各要素,及时公开、全面展示“双随机”抽查结果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注重实质解读,改进政策解读方式
各单位要全角度做好政策解读,提高对重大政策措施解读的比例,切实做到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并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内容质量。积极运用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多种方式,结合政策自身特点、内容和受众等,合理选择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同时,加强政策征集、管理、集成、解读、推送、兑现、咨询、沟通、评价等全流程服务,准确传达政策意图,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三)加大指导力度,发挥基层公开实效
市级部门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基层相关业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明确具体措施,有效发挥公开促落实作用。区县政府要加强标准目录编制的成果应用,更新完善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线上线下的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并指导镇街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镇街要因地制宜地拓宽公开渠道,探索适应本地区的公开方式,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协同发展。
(四)完善审核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审查
各单位在公开工作中要坚持系统观念,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要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要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