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鄠邑区2024年1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的公示

按照《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市人社发〔2022〕29号),现将2024年1月我区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人社局专技科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9-84822713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2024年1月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信息汇总表.xls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