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医疗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告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区卫健局审核同意,对西安鄠邑众合心理医院变更科目进行登记,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代码

法人/

负责人

机构地址

申请事项

备注

1

西安鄠邑众合心理医院

MA7LH04G861011817A5202

胡刚丰/尹锐

西安市鄠邑区石井街道仝夏村

变更诊疗科目

增加:中西医结合科

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