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关于孙少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孙少辉同志任区河湖生态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免去:

孙少辉同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尚同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