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焦少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焦少刚同志任区政府督查专员(正科级);

刘辉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建合同志任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吕晖同志任区森林旅游景区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吴奕东同志任区森林旅游景区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杨辉同志任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乃良同志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级);

吴军升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杨鹏飞同志任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高院同志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王芙蓉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级);

陈列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薛练军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敬旭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仝瑞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刘护胜同志任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郑育强同志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郭东力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刘智涛同志任区市场监督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免去:

沙志金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艳同志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魏林同志区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杨鹏飞同志西安沣京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乃良同志区森林旅游景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军升同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辉同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杜岗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郭卉萍同志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温创涛同志玉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焦少刚同志渭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薛练军同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高院同志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吴宝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陈列同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吴敬旭同志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仝瑞同志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唐超同志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郑育强同志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智涛同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常建团同志甘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权小荣同志五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维同志五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振方同志玉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韩养卫同志玉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天政同志祖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谭捷同志涝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施超同志蒋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煜亮同志石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