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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汪国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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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125013493326L/2022-00168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3-22
发文字号
鄠政发〔2022〕5号
发布日期
2022-03-23 09:45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日期
2022-03-22
发文机构
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2-03-22
发文字号
鄠政发〔2022〕5号
发布日期
2022-03-23 09:45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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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3 09:45
来源:政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涛同志任区行政学校校长。
免去:
汪国栋同志区行政学校校长职务。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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