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张 岗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沙志金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正科级);

李 敏同志任甘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姚迎旭同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 涛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张迺迎同志西安沣京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

关于张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