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0〕4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20〕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
(二)目的意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区情区力调查。通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方面情况,客观反映我区人口现状和发展变化,为制定和完善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我区加快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西安市人口新政的出台,吸引了更多的人口落户,人口流动更加频繁,人户分离情况突出,普查任务非常艰巨。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安市鄠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于2020年4月底前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本领域内人口普查工作。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镇街、景区管理局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积极做好调查对象居住地的管辖划分和调查工作,确保各普查小区在管辖地域上无交叉、重叠和遗漏,满足全区人口普查统计要求。
(二)加强部门联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全区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开展人口普查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做好普查资料汇总、数据审核处理工作;制定人口普查和资料开发应用方案,做好普查数据的发布和管理工作。
区人武部:负责全区军队系统内的人口普查相关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会同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制定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计划、拟定宣传提纲、部署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各类新闻媒体进行人口普查全民动员,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对人口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进行宣传报道;指导和督促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做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
区委统战部:负责人口普查中涉及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相关政策的协调、解释工作;协调和提供区内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相关资料;协助做好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员普查登记工作。
团区委:负责组织动员全区团员、青年积极参加人口普查宣传、登记等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人口普查互联网宣传方面的事项。
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整顿工作,协调各公安派出所向同级普查机构整理提供户口整顿相关资料,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户籍行政记录比对工作,协助配合普查摸底、现场登记阶段等涉及户籍方面相关工作;协助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工作,提供暂住人口信息;协助做好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普查登记工作,提供相关人员资料;及时处理普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
区资源规划分局:负责提供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遥感影像数据、普查用电子地图资料和不动产权住房调查等住房方面的资料。
区发改委:负责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纳入“十四五”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配合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做好普查设备保障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
区教科局:负责协调各级教育部门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协助做好各级各类在校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中小学开展“一堂课”等宣传活动,组织协调高等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普查登记工作。
区民宗局:负责协调全区少数民族和宗教场所人口普查方面的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区最新的居(村)民委员会等行政区划目录;协调相关机构提供婚姻登记、死亡火化人员等相关行政记录;协调社区居委会做好人口普查方面的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司法系统内社区服刑人员的人口普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普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和使用监督;协同区人口普查办公室检查、督促普查经费按时拨付、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区人社局:负责协调做好区级普查机构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抽调、选聘等工作,协助做好普查协理员的招聘工作,协调人社系统各单位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租住房屋调查、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的宣传工作;提供全区各房地产开发楼宇详细名录及居民住房有关信息资料,组织协调物业管理公司做好所管理小区的人口普查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普查工作,协调提供各级农村人口信息等资料。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全区个体工商户单位名录,协助做好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和普查登记工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协调制定有利于开展人口普查的相关政策,为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育龄妇女生育情况、新生儿信息资料、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组织基层计生干部、群众参与和配合普查登记相关工作。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协调本系统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参加医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区扶贫办:负责协助做好贫困人口普查相关工作。
区大数据中心:协助做好普查大数据应用及宣传方面的工作。
西安市鄠邑区电信局、中国联通西安鄠邑分公司、中国移动西安鄠邑分公司:结合人口普查需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服务。
各成员单位和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如有区级部门直管(自管)小区,要指定专人联系当地普查机构,负责协助做好普查宣传、入户登记等工作。
(三)加强经费保障。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普查所需经费的规定,本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普查对象的数量及工作难易程度确定普查经费总量,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查经费足额核定、及时拨付。区财政局要做好辖区镇街、景区局,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普查经费的保障及督促落实工作。
(四)加强普查队伍组建。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绝不能出现拖欠普查员报酬的现象。要精心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职责。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头绪多、任务重、专业性强。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和各园区管委会要根据全区普查工作总体部署,及时制订工作规划、具体方案和时间表,层层签订普查目标责任书。区委组织部要把人口普查纳入2020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以及产业园区的作用,广泛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普查工作。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结合“网格化管理”划分调查小区,开展地毯式摸底及登记。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三)聚焦质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统计部门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方式方法,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由普查员通过智能终端采集数据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相结合的电子化方式,进行普查数据采集。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各相关部门要保障必要的网络环境和硬件条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收集处理工作安全顺畅快捷进行。
(六)开发应用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应制定人口普查资料开发方案,建立人口普查数据库,研究探索人口与资源环境、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用高质量的普查数据准确反映全区人口发展现状,用专业的普查研究成果服务宏观决策,最大限度地发挥普查资料的社会效益。
(七)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园区管委会全面抓好落实。三分部署,七分落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镇街、在社区。各镇街、景区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及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全区普查工作方案, 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做到人人皆知;配齐配强普查机构工作人员;切实保障普查数据质量,坚决做到依法统计;根据全区普查工作总体安排,把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docx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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