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西安市鄠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优化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区政府决定建立西安市鄠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区长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常务副区长为副召集人。

成员单位:区营商办、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税务局、区投资工信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区统计局、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区人社局、区交通局、区教科局、区气象局、区司法局、区供电公司、区人行、区投资控股公司、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制定月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督促检查改革举措落实,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及专项工作小组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营商办(区优化营商环境暨推进行政效能革命工作专班),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组织协调对各部门督查督办考评;向区政府、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安排部署、责任追究等工作建议。

(二)专项工作小组。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区成立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二十一个专项组,具体名单如下:

1.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组(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成员单位:区税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行)

2.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及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组(组长单位:区住建局,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资源规划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3.方便企业用水组(组长单位:区水务局,成员单位:区住建局)

4.方便企业用气用暖组(组长单位:区住建局)

5.方便企业获得土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组(组长单位:区资源规划分局,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税务局)

6.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组(组长单位:区财政局,成员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人行)

7.优化企业纳税服务组(组长单位:区税务局)

8.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组(组长单位:区投资工信局,成员单位:区税务局、区发改委、区教科局)

9.降低企业运行成本和方便企业用电组(组长单位:区发改委、区供电公司,成员单位:区投资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0.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组(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11.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违法犯罪组(组长单位:区公安分局,成员单位: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

12.援企稳岗护航组(组长单位:区人社局,成员单位: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投资工信局)

13.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组(组长单位:区交通局,成员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

14.推进企业职工安居服务组(组长单位:区住建局,成员单位:区资源规划分局、区财政局)

15.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组(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成员单位:区司法局)

16.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组(组长单位:区行政审批局,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民政局)

17.优化企业申报政府专项资金(基金)组(组长单位:区财政局,成员单位:区发改委、区投资工信局、区投资控股公司)

18.市场秩序整治组(组长单位:区市场监管局,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

19.司法服务保障组(组长单位:区法院)

20.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清零”组(组长单位:区发改委,成员单位:区资源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城棚改事务中心、区城管局、区投资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科局、区气象局以及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21.招商引资项目“拎包入驻”服务组(组长单位:区投资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成员单位: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各专项组牵头单位为该小组组长单位,责任单位为该小组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组长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成员单位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提出考评建议。

四、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制度。区联席会议每月16号定期召开(如遇法定节假日,时间顺延并另行通知),由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研究议题,经总召集人同意后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确定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可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列席。区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至有关部门落实。

(二)会商制度。在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制度建立、方案制定等重大问题上,成员单位及专项小组之间应加强协调和沟通,必要时进行共同研究。对意见分歧较大的,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理和沟通,必要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审议,确保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制度制定出台更加科学合理。

(三)通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各专项工作小组应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主要包括月、季度、半年、全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经验做法等内容,重要事项应及时报送。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将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汇总向总召集人及副召集人报告。

(四)考评奖惩问责制度。区联席会议实行日常检查和定期考评制度,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向区政府提出通报表扬的建议;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进展缓慢的单位及负责人,向区政府提出通报批评的建议;对损坏营商环境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各专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行政效能提升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