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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人民政府关于免去千希民同志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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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0125013493326L/2015-00045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鄠邑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县政发〔2015〕11号
发布日期
2015-04-02 14:38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日期
发文机构
鄠邑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县政发〔20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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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0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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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4-02 14:38
来源:鄠邑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千希民同志县农业局正科级调研员职务。
户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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