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经县审改领导小组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认县级部门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54项。现将《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汇总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印发1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并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二、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部门只能对《汇总目录》所列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审批。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抓紧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和监管措施,实现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和主动服务转变。

三、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增加或者变相增加行政许可项目,确需新设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程序设立。县编办要会同县政府办建立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汇总目录》,经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县监察局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审批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违反有关规定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附件: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版)

 

户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