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士彦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宋文学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闫朋卫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郝 伟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燕妮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绪会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崔 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少利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正科级);
韩 良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燕鸣桐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杨 赫同志任县红十字会副会长;
王 剑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张永茂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赵满群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王森林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范平海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建峰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徐朝晖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严焕烨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因机构改革,以上同志机构改革前所任职务自行免去。保留李少利同志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职务。
户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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