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户县农商银行杯第十二届民间艺术节暨鼓舞大赛期间加强低空飞行器管理的通知


 

县政告字[2017J3号

 

为确保2017·户县“农商银行杯”第十二届民间艺术节暨鼓舞大赛活动顺利开展,加强空中安保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活动期间对低空飞行器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范围

东到东城路,西到朝阳路,南到兆丰路,北到渼陂路区域范围内。

二、管理时间

2017年2月10日(农历正月十四)上午9:00-下午17: 00

三、飞行管理对象及要求

活动期间,禁止滑翔机、无人机,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航模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孔明灯等)在活动区域上空飞行。

四、有关要求

(一)拥有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对所属航空器和从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二)参与现场工作和执勤的民警、城管等工作人员,对发现在管理范围内违反本公告,使用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具行为,应立即依法制止,对拒不听劝告者,移送相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户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