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发〔2017〕24号
各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户县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4月19日县政府第5次(2017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户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
户县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陕政发〔2014〕21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5〕23号)文件及市委书记王永康同志来我县调研讲话精神,依照《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户政发〔2016〕3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我县60岁以上老年人9.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6.5%。目前,建成并运营养老机构共有6所,共有床位2149张(不包含农村幸福院、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床位),按照养老机构服务档次分为高、中、低端三个类型,其中公办养老机构户县中心敬老院和民办养老机构户县遇仙桥幸福院为低端养老机构(现有床位653张),民办养老机构户县天颐养老院、西安静养轩养老院、户县天怡丰祥养老康复中心为中端养老机构(现有床位1060张),西安滨河荣华养老服务中心为高端养老机构(现有床位436张)。预计到2020年我县老年人口达11万余人,按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床位建设任务(要求每千名老人40张,共4483张),我县还需建设养老床位2334张。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西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主要领导来户调研的指示精神,以西安市开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立足我县养老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利用户县副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使养老服务业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为户县的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作出贡献,使此项工作能够走在全市前列,实现追赶超越的目标。通过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创新体制机制,全心全意,积极主动服务,为吸引社会力量来我县开设举办养老机构在项目立项、土地、建设、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审批、税费收缴等方面提供“五星级”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建立完善养老机构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定价机制,使我县养老机构发展达到“高端显著、中端适中、低端托底、层次分明”的目标,满足不同人群的养老服务需求。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高端养老床位增加864张,达到1300张;中端养老床位增加870张达到1930张;低端养老床位增加600张,达到1253张,提前完成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的任务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引导,打造机构养老品牌新形象。一是由县民政局、老龄办、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目前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深入调研,针对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够规范、专业人才不足、床位利用率不高等难题及瓶颈积极予以帮助解决,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及工作水平。二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新建或对符合条件的闲置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旅馆酒店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养老服务。县民政部门对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要积极引导,根据其资金投入规模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指导性意见及建议,合理定位机构发展方向。三是帮助养老机构创建养老文化,塑造品牌形象,提升其知名度,促使养老机构在品牌建设过程中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准确定位,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加快改革,开拓医养融合新领域。一是稳妥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运行体制改革,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与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和运营养老机构。二是推动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发展,重点扶持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为一体的医养融合的养老机构建设。县卫计、人社、民政等部门要鼓励户县人民医院、户县中医医院等公立医院开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养老机构,大力扶持西安静养轩等养老机构推进医养结合试点探索,推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规范运作,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凡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服务的,可享受与民办养老机构同等的扶持优惠政策。
(三)完善机构服务,满足不同人群养老新需求。充分利用撤县设区、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良好机遇及秦岭北麓环境优美及渼陂湖、渭河生态示范区的区位优势,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在甘亭、石井、玉蝉等人口密集地区大力发展养老地产及养老社区建设,使我县成为西安地区老年人的理想养老之地,为全市做好示范。一是切实发挥好公办养老机构托底功能,县民政部门重点为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失智及60岁以上计生特扶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切实解决特困人员养老难的问题。在保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前提下,支持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二是大力发展和培育天怡丰祥养老康复中心、户县天颐养老院等中端养老机构,满足西安及户县周边中低收入人群养老服务需求。三是做好高端养老机构建设,依托高端养老机构提升我县养老服务整体水平。培育现有荣华社区公寓式养老,打造高端养老品牌。加快推进九九老年公寓建设,吸引省内外高收入老年人来我县旅游养老和休闲养老。四是按县政府产业布局发展规划,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一批新的有规模、上档次的养老机构。积极鼓励我县闲置房产资源转型,开展老年公寓建设及养老机构建设,带动全县经济发展。
(四)落实优惠政策,推进扶持力度新突破。一是严格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县财政、国土、建设、国税、地税等部门要按照《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县政发〔2016〕32号)要求,落实土地、税费优惠等政策,落实福彩公益金不低于50%用于养老服务的要求。二是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加大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建设补助力度,属于新建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5000元(原为4000元,资金由市县按5:5的比例分担);属于改扩建、租赁或购买的,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原为2000元),补助资金在运营后分两年拨付。三是落实运营补助政策。除申请省市民政部门的运营奖励外,县政府建立养老机构扶持基金,每年从县福彩公益金中列支100万元,对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的或公办民营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助,根据各机构每年运营状况给予一定数量的资金补助。四是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7〕5号)要求,在全县养老机构及时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有效化解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风险,为全县养老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县财政部门按照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五)完善制度,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新水平。一是县民政部门要按照行业协会要求指导成立我县养老服务业协会。通过成立行业协会,建立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标准、行业制度等,提高我县养老机构整体管理及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市场透明度。二是按照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的原则,制定养老机构申请审批实施细则,对建设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简化相关审批手续。三是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健全完善养老机构准入、退出、监管机制,制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奖惩机制,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养老机构日常安全管理。县民政部门要建立日常安全检查机制,每季度会同公安消防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确保入住老人的生命安全。
(六)加强宣传,树立养老敬老新观念。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宣传形式,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养老美德,加大社会养老服务宣传力度,逐步转变老年人传统的养老观念,支持开展养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扩大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全县各养老机构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县电视台、《金户视野》等媒体要支持全县养老机构宣传工作,在宣传费用上给予适当减免。
四、实施步骤
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同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县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各自工作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量化考核指标,夯实工作措施。县考核办要将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纳入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体系。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日—10月31日)。此阶段为落实任务阶段,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县养老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养老机构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检查落实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县政府将成立检查组,由县民政局会同县考核办按照考核要求,对相关部门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四)分析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认真总结在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工作中的经验,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原因,认真加以解决,为今后工作积累宝贵经验。同时,县政府每年将根据我县养老工作实际,分解养老工作任务进行考核,使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工作常态化,更好地促进我县养老事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行动迅速。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工作是进一步落实王永康书记对我县养老机构建设提出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为我县在全市养老机构建设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各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立即动员部署,迅速行动,全力推进我县养老机构建设工作。
(二)落实责任,按时完成。各单位按照各自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明确责任人及业务科室,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要严格落实《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县政发〔2016〕32号)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政府将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领导,县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细化量化发展养老服务业工作要求,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制度,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整体合力。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