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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县人民政府关于免去蔡战军同志职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
次
索引号
11610125013493326L/2017-00307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鄠邑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6-20
发文字号
县政发〔2017〕32号
发布日期
2017-06-26 14:30
有效性
有效
生效日期
2017-06-20
发文机构
鄠邑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7-06-20
发文字号
县政发〔2017〕32号
发布日期
2017-06-26 14:30
有 效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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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6 14:30
来源:鄠邑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景区管理局、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蔡战军同志县公安局草堂派出所所长职务。
户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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