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免去李扬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李  扬同志区森林旅游景区开发公司总经理职务;

詹文远同志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公司副经理职务;

杨  菲同志区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