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提振消防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1日
西安市鄠邑区提振消防能力建设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消防装备实战水平,全面提振消防安全综合保障效能,提升火灾防控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满足社会公众消防安全需要,促进我区消防事业发展,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提振消防能力建设目标责任书》相关内容,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追赶超越”的全新定位和国家中心城市、“一带一路”、“大西安”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推进落实公安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和《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陕政发〔2016〕49号),全面加强我区公共消防基础、消防装备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着力提振全区消防能力建设,为加快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提供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通过制定落实《鄠邑区提振消防能力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18年底,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达到标准化;优化升级各类消防救援装备器材,达到尖端化;科学整合各种社会消防资源,健全完善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达到高效化。全区消防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显著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等到有效遏制,实现“追赶超越、西部一流”的消防工作总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陕西省消防条例》;严格落实《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和《陕西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的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切实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消防工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泛动员公民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坚持依法治火、加强源头防控,整治消防违法、消除火灾隐患,深化消防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强化公民消防意识、增强公民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灾害事故的整体实力。
(二)强力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1.组织编制消防规划。2017年底前各镇街完成制定或修订《城乡消防规划》,明确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消防装备等内容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加快消防站建设。依据国家五部委《关于加强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全面加强城市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站和微型消防站建设。
(1)城市消防站建设。2017年底前沣京工业园消防站投勤(一级站);2017年底鄠邑区消防站迁建和渼陂湖水上救援消防站完成前期立项工作(特勤站);2018年鄠邑区消防站迁建投勤,渼陂湖水上救援消防站主体完工。
(2)建制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2017年底前草堂、祖庵、余下、大王镇政府及甘亭街办按照《镇规划标准》(GB0188—2007)要求推进政府专职消防站建设工作,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并投勤。
(3)微型消防站建设。根据公安部《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居民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按照“3分钟到场有效处置”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指挥调度体系,达到“灭早、灭小、灭初期”的目标要求。全区所有社区、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达标。
(4)公安消防站老旧营房迁建。针对我区现有公安消防站老旧营房无法满足执勤战备需要、消防车辆入库停放受限等问题,对老旧营房进行迁建投勤,2018年鄠邑区消防站迁建投勤。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管理。依照《陕西省消防水源管理规定》和《西安市消火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建设与城市扩展相适应的市政消火栓管网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在新建道路区域按照规划同步建设消火栓,2017补建200个市政消火栓,维修60个市政消火栓;2018年补建33个市政消火栓,并同步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台账及管理档案,推行市政消火栓“身份证”式管理,确保常态完好率达到97%以上。
(三)大力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
1.配备高精尖消防装备。为各级消防员配备快速充气呼吸器、新型防护服等高性能个人防护装备,提升消防员个人安全保障水平。2017年底我区消防队需新增通信头盔50顶、9L正压式空气呼吸器40具、消防员避火防护服2套;沣京工业园消防站按标准要求完成呼吸器充气室、维修室和检测站的“两室一站”建设,2018年建设配套的防护装备清洗、效验、维修、标定等设备设施。
2.改善装备结构提升装备质量。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1)要求,按照标准站“6+1”的模式,城市主战消防车、水泡联用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居高喷射消防车、大吨位供水消防车辆、器材、装备配备全部达标。
3.完善应对区域性灾害适型装备配备。根据区域性灾害事故特点和应急救援需要,有针对性的加强特专化消防救援装备配备。重点配强大功率大吨位供水、举高车、破拆车等高层及大跨度建筑灭火救援装备,加强超高层、大型综合体、地下建筑等灭火救援专业装备配备。
(四)着力壮大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1.建立健全四级灭火力量体系。按照“覆盖城乡、专兼结合、防消联勤、管灭并重”的原则,构建“公安现役消防站+政府专职消防站+卫星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四级力量体系,实行统训统勤,提升“1+3+5+X”灭火救援应急处置效能。按照1分钟到场处置的目标,加强微型消防站力量建设,实现“灭早、灭小、灭初期”;按照5分钟到场处置的目标,建强现役和政府专职消防站力量,实现快速救人灭火、有效处置灾害事故;按照部门联动、快速响应的目标,完善政府统一指挥、多部门联勤联训的应急救援机制,不断提升重特大火灾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2.建强特专化应急救援队伍。深化“普通中队特勤化、特勤中队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高层、地下、化工、城市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灾害事故救援专勤队伍,加强人员、装备、物资和训练设施保障,按照任务牵引、结合灾害特点、立足实战需求,科学组织施训,提高专业施救、远程投送、综合保障能力。
3.大力发展壮大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尽快补充、增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数量,制定标准、提高待遇、完善制度,提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整体水平和能力。结合实际需要和《陕西省消防能力建设提振计划》目标责任要求,落实省编办、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陕公通字〔2016〕85号)要求,核准设立事业性质的专职消防机构,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按照精简、效能原则,在不突破事业编制总量的前提下,通过精简整合、调剂编制等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逐步纳入事业编制序列进行管理,并依法创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进入消防事业单位的机制。
四、经费保障
(一)落实消防经费保障、增长机制。区财政局按照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6〕336号)和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陕财办政〔2012〕92号)文件规定,全面加强消防经费保障。
(二)消防基础建设经费保障。消防队站、消防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通信及消防设施装备维护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区建设项目由区发改、财政、建设保障实施。鄠邑区设立后,消防经费支出保障应由原来的三类变更为一类,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变为每人、每年6万元,每年递增不低于10%。
五、区级行业部门及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工作责任
(一)区级各有关行业部门责任。
区发改委对新建、改建和迁建项目给予及时立项和支持。
区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对消防装备采购及装备维护、消防事业费的资金保障工作。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协调指导对相关规划进行修编,对消防站、卫星站等队站建设的选点布局提供规划意见。
区国土分局、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对新建项目给予用地保障和政策支持。
区考核办牵头组织,每季度对行业部门、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完成重点目标任务进行一次检查督导、排名通报。
区水务局负责落实我区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任务;建设与城市扩展相适应的市政消火栓管网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推行市政消火栓“身份证”式管理,建立年度增建市政消火栓建设明细台账及档案。
区公安消防大队对队站建设的选址、设计、营区规划布局、生活设施、功能库室设置、配备车辆装备器材的主要性能参数予以审定。
(二)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责任。
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统筹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力量,完成消防队站、消防车辆装备、消防水源、“两室一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队站工作、训练、生活设施配建任务。2017年6月底前现有车辆装备对照标准进行检查,12月底前达到配置标准要求;新建队站按照完成建设任务即投勤的要求,同步配齐装备设施。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街、开发区管委会是《意见》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公安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将消防基础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和消防力量体系建设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列入本地重点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定完成时限,夯实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督导,认真解决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强力突破瓶颈,尽快补齐短板,落实各项任务。
(二)加快推进,形成合力。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实施意见》的有关协调工作,发改、财政等部门负责落实建设项目立项和经费保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重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实施。区消安委将任务细则具体印发任务细则标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将《实施意见》落实情况作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委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区考核办牵头组织每季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推进迟缓、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地方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公安分局每季度向区考核办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区政府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对落实《实施意见》情况进行考核督查,确保全区提振消防能力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提振消防能力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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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目标任务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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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城乡消防规划编订 |
各镇街完成该行政区域消防规划专篇,有具体消防基础建设实施内容和现状消防安全评估 |
各镇街 |
2017年底 |
除草堂镇、祖庵镇、余下镇、秦渡镇其余镇都未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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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市消防站建设 |
沣京工业园消防站投勤(营产、营具、配套设施、车辆) |
沣京工业园 |
2017年底 |
沣京工业园消防站主体已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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鄠邑区消防站迁建(完成开工前各项立项工作) 渼陂湖水上救援消防站(完成开工前各项立项工作) |
发改委、国土分局、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涝渼办 |
2017年底 |
现有鄠邑区消防队迁建未立项,渼陂湖正在选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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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职消防队建设 |
草堂、祖庵、余下、大王镇及甘亭街道办政府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站并投勤 |
各镇街 |
2017年底 |
除祖庵镇建立了临时专职消防队,其余3个镇和1个街道办均未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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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 |
2017补建200个市政消火栓,维修60个市政消火栓,并同步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台账及管理档案。 |
水务局 |
2017年底 |
正在施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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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消防装备 |
“两站一室”(空气呼吸器充气室、维修室、检测站);通信头盔50顶、9L正压式空气呼吸器40具、消防员避火防护服2套 |
财政局 |
2017年底 |
除避火服外,其余均未达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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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消防车辆 |
按照“6+1”模式,需要城市主战消防车(2辆)、水泡联用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大吨位供水消防车 |
财政局 |
2017年底 |
还需配备登高平台消防车、水泡联用消防车、城市主战消防车、抢险救援消防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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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经费保障 |
按照《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消防经费保障,及每年递增不低于10%。 |
财政局 |
2017年底 |
每年180万元经费保障及20万元专项消防装备经费。2017年经费未递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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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需完成任务 1.2018年鄠邑区消防站迁建投勤,渼陂湖水上救援消防站主体完工。 2.2018年补建33个市政消火栓,并同步建立健全市政消火栓建设台账及管理档案。 3.2018年应配备正压式氧气呼吸器20具、消防员避火防护服4套。 4.2018年财政局应保障沣京工业园队站经费及撤县设区后经费标准应按区级日常经费保障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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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