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宏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张宏武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护胜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张 梦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房 媛同志任甘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婧那同志任余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薄凯平同志任五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马 蕾同志任五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申 香同志任祖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 林同志任涝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 丹同志任涝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瑞珍同志任甘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毅同志任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党娅娟同志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刘护胜同志区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职务;

陈 钊同志涝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斌斌同志甘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马维维同志五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郭卉萍同志原任区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行免去。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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