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焦少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焦少刚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 鑫同志任区政府督查专员;

戴遵会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震博同志任祖庵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文玲同志任甘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铧悦同志任玉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薛园园同志任祖庵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杨颖梅同志任蒋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袁旭艳同志任石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李伯元同志任甘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 红同志任渭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焦少刚同志区政府督查专员职务;

戴遵会同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严焕烨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刘殿忠同志玉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赵建峰同志祖庵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楠婷同志甘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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