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郑伟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郑伟同志任区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兼);

崔科峰同志不再兼任区计划生育协会会长职务。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郑伟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