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助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决定对区促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职责及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我区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组织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制定、难题破解、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等工作;组织对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及时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于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汪国栋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吴宁超 副区长
成 员: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公安鄠邑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总工会分管负责同志;
区委军民融合办、区委编办、区工商联、区发改委、区投资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教科局、资源规划局鄠邑分局、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卫健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秦保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招商服务中心、国网鄠邑供电公司、各街道办事处( 景区管理局 )、沣京工业园管委会、河湖生态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投资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投资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区发改委区投资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工商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起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常态化开展政企交流,定期发布各级各部门服务企业的先进做法,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成就和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做法,统筹推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鄠邑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pdf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