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鄠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陕政发〔2023〕1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23〕3号)和《鄠邑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鄠政发(〔2023〕7号)等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鄠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研究解决普查中的重要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舒元华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少勃 区政府办副主任

   司文武 区统计局局长

成 员:张相恒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平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李 刚 区委编办副主任

张鹏辉 区委社会治理办副主任

李战友 区发改委副主任

万世勋 区教科局局长

肖博性 区投资工信局副局长

蔡战军 公安鄠邑分局副局长

王建博 区民政局副局长

刘 辉 区司法局副局长

方林涛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书华 区人社局副局长

陈 楠 资源规划鄠邑分局副局长

焦毅璋 区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李庆茹 区城管局党委副书记

刘利娟 区交通局副局长

闫昌辉 区水务局副局长

严焕烨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琨钢 区文化旅游局党委副书记

杨 赫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副书记

赵建峰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 尚 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杨静妮 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海民 区民宗局副局长

张勇涛 区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徐 凯 区税务局副局长

张 飞 国家统计局鄠邑调查队党组成员、纪检员

孟旭光 人行鄠邑支行副行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街道办事处和各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司文武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接替,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