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鄠邑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区政府2023年4月26日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此件部分公开)

西安市鄠邑区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西安市鄠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不含西高新托管的草堂街办、庞光街办、秦渡街办行政辖区以及沣西新城托管的大王街办行政辖区),制定本方案。方案明确2023年度区政府、各街道(景区管理局)、村组、区级有关部门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明确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新理念,更好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有效推进以隐患点加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提升监测预警精度,落实地质灾害风险区防御措施,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措施,化解和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二、全区地质灾害现状

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737.37平方公里,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3处。地质灾害直接威胁220户、798人、1156间房和两个村委会办公室、一处木材检查站、一座寺庙、一栋校舍、600米高速公路的安全。

在册隐患点按规模等级分为大型1处、中型13处、小型19处;按险情等级分为中型12处、小型21处。稳定性差的10处,稳定性较差23处。

2022年全区共发生灾险情1起,发布地质灾害二级预警1次。通过全区各单位共同努力,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培训演练、排查巡查、群测群防、精准防治、值班备勤“五个”全覆盖,实现地质灾害防治“零伤亡”。

三、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3年全区降水较常年正常略偏多,主要降雨时段集中在7-10月。

根据全市地质灾害预测情况,2023年暴雨或持续降雨仍是我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发因素,南部山区、山前斜坡地带受到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仍然较高。受人类工程活动干扰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仍然存在。

四、重点防范期和防范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

降雨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重点防范期为4-10月份,重点关注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或连续大雨3天以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段、发生强降雨至雨后48小时等时段;人类工程活动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的重点防范期为全年。

(二)重点防治区域

范围主要为秦岭北麓山前斜坡地带以及居民点、交通基础设施相对集中的涝峪、太平峪,总面积115.83km2。该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差,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土体松散,以堆积层滑坡、岩质崩塌的地质灾害为主。区域内人口相对集中,分布有旅游景区、矿山以及公路、铁路。一旦发生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需重点防治。该区域内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33处,威胁220户、798人、1156间房等,包含两个重点防治区。

1.蒋村—石井沿线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位于秦岭北麓山前斜坡地带,分布面积53.06km2,涉及蒋村街道、石井街道。区域内建房、修路及耕种等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8处,威胁136户、487人、641间房、一个村委会办公室、一座寺庙和甘峪水库的安全。

2.景区管理局重点防治区

该区域主要涉及景区管理局涝峪、太平峪沿线,面积62.77km2。该区域受构造控制影响,区内沟谷发育、切割强烈、斜坡陡峻,频繁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集中高发区,加之西汉高速、西成客专的运营,进山观光游客、车辆较多,地质灾害严重威胁住户和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区域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威胁84户、311人、515间房、一个村委会办公室、一处木材检查站、一栋校舍和600米高速公路的安全。

(三)重点防范地段

重点防范的旅游景区:牡丹苑、朱雀森林公园、太平森林公园、高冠瀑布、金龙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景区。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铁路:西成客专秦岭山区段。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公路:西汉高速秦岭山区段,户菜路、太煤路等穿越秦岭山区的公路。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峪口:太平峪、涝峪、潭峪、栗峪、皂峪、甘峪、高冠峪等。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农家乐等经营场所:沿山各峪口内农家乐经营活动场所。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

(四)重点防范的隐患点

望仙坪滑坡、纸房村一组桥头崩塌、小山岔崩塌、曹村六组崩塌、富村窑村六组崩塌、郭清沟口崩塌、黑山岔崩塌、凤凰沟口崩塌等隐患点。

五、防灾职责与工作任务

(一)区政府防灾职责与工作任务

1.强化政府责任。区政府全面领导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目标责任书,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防治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街道(景区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地防办)。根据预警信息组织做好临时撤离、转移安置的应急处置,做好本方案部署工作(责任单位: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以及相关成员单位)。

2.加大防灾投入。要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本区域地灾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资源规划鄠邑分局以及相关责任单位)。

3.颁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编制本辖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及时公布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地质灾害现状及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概况、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风险区、重点防范区段和防范期、防治任务、防治措施(责任单位:资源规划鄠邑分局)。

4.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要不断加强辖区基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隐患点的责任人和监测人。为群测群防人员发放监测补助,配置实用监测预警设备,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断提升群测群防队伍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责任单位:资源规划鄠邑分局、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

5.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资源规划鄠邑分局等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加大对地质灾害风险区、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要轨道交通干线、切坡建房区域、旅游景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排查力度,查找防灾漏洞,发现灾险情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对新增或核销隐患点及时按照程序进行动态更新。在重点防范期要加强对重点防范区域的水库、淤地坝、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尾矿库等的联合巡查、隐患排查。根据发现隐患,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方案,及时开展治理。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做好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并及时将排查、巡查、核查情况报告报区地防办。特别是水务、交通、民宗、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水库、交通干线、宗教场所、景区等的日常巡查、隐患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地质隐患点治理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区地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6.做好地质灾害风险区管理。要明确地质灾害风险区管理责任。按照省市工作安排,根据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明确辖区内地质灾害风险区,以行政村为单元,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区清单,全面覆盖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区,载明统一编号、具体位置、面积大小、威胁对象、风险等级等基本信息。明确风险防范区管理责任人和日常巡查员,设立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警示标识,建立避险转移人员清单和临灾避险措施,做好日常管控(责任单位:资源规划鄠邑分局、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以及区地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7.强化预警信息管理。积极推进构建应急、资源规划、水务、气象、地震等部门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测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做好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及时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督促街道、村组及相关部门开展响应行动,做到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响应迅速、处置果断(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资源规划鄠邑分局、区气象局、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

8.完善应急预案。要按照《西安市鄠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鄠政办发〔2023〕3号)要求,落实应急物资储备,优化应急队伍。逐点制定“防抢撤”预案,明确每个隐患点的威胁范围、监测方式、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应急避难场所等。组织不同层级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避灾防灾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资源规划鄠邑分局、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以及区地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9.做好避险撤离。根据省市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或需要撤离指令,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预警区和风险区人员的临时性撤离工作。妥善安排撤离人员基本生活,在撤离预警解除前,杜绝受威胁人员返回(责任单位: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10.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及速报制度,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后,按照《西安市鄠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鄠政办发〔2023〕3号)要求,科学分级处置地质灾害灾险情(责任单位: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资源规划鄠邑分局以及区地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我区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电话及传真:

区应急管理局029-84882229。

资源规划鄠邑分局029-89014038。

11.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要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采取避让搬迁、工程治理、排危除险等措施开展综合治理。加快推进2022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项目白龙村委会西侧崩塌治理工程和曹村口皇庙崩塌治理工程,确保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同时,积极争取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对已完工的治理项目,定期进行常规维护,及时修缮和加固受损部位,确保工程主体安全运行(责任单位:资源规划鄠邑分局、蒋村街道、景区管理局)。

12.做好秦岭生态保护区内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严格按照《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在秦岭生态保护区内,禁止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开办农家乐、民宿;禁止在秦岭山体坡底以上区域削山造地、挖地造湖;批准的建设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并按照评估结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责任单位: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区文旅局、区发改委等相关成员单位)。

13.加强演练和宣传培训。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加强演练培训,实现在册隐患点演练和培训全覆盖,确保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干部、群测群防人员熟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的识灾、避灾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资源规划鄠邑分局、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二)街道(景区管理局)防灾职责与工作任务

1.落实防灾责任。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按照市级、区级年度防治方案内容,逐级压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各级防治人员责任,明确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地灾易发区村组、各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等工作职责,夯实防灾责任,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普适化监测预警设备的管护。

2.编制实施方案。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依据区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本辖区内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按要求落实地质灾害风险区防范责任。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重点防范区分布情况和重点防范期要求,监测预警、日常巡查、宣传教育等防范措施,以及组织保障和防治责任。实施方案及时报区地防办备案。

3.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要与辖区内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相关村组负责人、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逐级签定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地灾防治任务,夯实防灾责任,并及时将逐级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报区地防办备案。

4.落实“两卡一预案”。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严格落实“两卡一预案”(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以及“防、抢、撤”预案)制度,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发放防灾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设置隐患点警示牌,对缺损的警示牌要及时补充更新,筑牢区、街道、村三级群测群防责任体系。要逐隐患点制定“防抢撤”预案,并及时报区地防办备案。各隐患点“防抢撤”预案要明确每个隐患点的威胁范围、监测方式、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应急避难场所等。

5.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要认真开展汛前排查、专项排查、汛后核查。以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要轨道交通干线、切坡建房区域、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核查辖区地质灾害易发区,查找隐患和防灾漏洞,发现灾险情,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上报。同时,及时将排查影像以及总结资料报区地防办。

6.开展地灾巡查监测。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要定期、不定期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险情并妥善处置;要督促各村组加强巡查,督促各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坚守岗位,加强巡查监测;特别是在强降雨雨前、雨中、雨后,要适时加大巡查、监测频率,确保能及时发现险情并妥善处置,切实保障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加强预警响应。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要按照四个等级预警响应行动要求,迅速行动,对预警覆盖范围内隐患点和易发区加强巡查,强化监测,组织做好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等工作,全面落实响应行动各项要求。

8.做好人员避险撤离。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根据省市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需要撤离指令以及发现的灾险情,对可能发生危险的隐患点启动地质灾害“防抢撤”预案;对排查巡查发现的地质灾害灾险情危险范围的人员实施转移避险,并多手段发布预警信号,妥善安排撤离人员基本生活,对已转移的危险区域,设立警戒线并24小时动态巡查,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已撤离人员不擅自返回危险区。预警解除后,组织核查房屋受损情况后,有序组织转移人员返回。

9.加强宣传培训演练。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风险区受威胁群众的地灾防治、避险知识宣传,督促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村组加强对员工、村民地质灾害预防救助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要组织辖区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旅游景区防灾负责人,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同时,结合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工作,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全年宣传蒋村街道不低于3000人次、石井街道不低于2000人次、景区管理局不低于2000人次;要在各地灾隐患点逐点开展应急演练,6月底前全面完成,不断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和基层防范能力。宣传培训演练活动开展后,及时将影像资料以及演练方案、脚本、总结报区地防办。

10.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要积极配合,协调推进辖区开展的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等,确保各项工程顺利完成。蒋村街道配合做好白龙村委会西侧崩塌治理项目和曹村口皇庙崩塌治理项目,确保主体工程2023年6月底完成。石井街道(景区管理局)配合做好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

11.规范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村民建设活动。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要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村民宅基地审批工作,选址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在建设过程中出现无法避免的,要申请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坚决杜绝削坡建房、挖掘窑洞、削坡取土等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

12.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沿山街道、景区管理局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及速报制度,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及时上报。

(三)村组防灾职责与工作任务

1.落实防灾责任。确定各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明确村组、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职责,夯实防灾责任,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做好地质灾害普适化监测预警设备的管护。

2.编制“防抢撤”预案和应急预案。要依据区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抢撤”预案和街道、景区管理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等,编制完善本村应急预案和辖区各隐患点“防抢撤”预案,并报街道、景区管理局备案。

3.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村委会分别与隐患点责任人及监测人签定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地灾防治任务,夯实防灾责任,并报街道、景区管理局备案。

4.落实“两卡一预案”。认真核对“两卡”内容、受威胁人员信息,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个人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让受威胁人员牢记防灾避险明白卡和“防抢撤”预案明确的撤离路线等。

5.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村组要在汛前、汛中、汛后,扎实开展汛前排查、专项排查、汛后核查。全面排查核查辖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村庄以及所辖区范围,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发现灾险情立即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并上报。

6.开展地灾巡查监测。村组要定期对辖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发现险情并上报;要督促各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坚守岗位,加强巡查监测;特别是在强降雨雨中、雨后,加大巡查监测频率,确保能及时发现险情并上报。

7.做好人员避险撤离。村委会要根据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需要撤离指令,对可能发生危险的隐患点启动地质灾害“防抢撤”预案,对排查巡查发现的地质灾害灾险情危险范围内的人员实施转移避险,并加强对已转移的危险区域的监管,坚决防止已撤离人员擅自返回危险区。预警解除后,按照上级安排,有序组织转移人员返回。

8.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村组要组织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积极参加上级的业务培训,向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演练,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9.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督促各隐患点责任人、监测人坚守岗位,认真履职,保持通讯畅通,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及时上报。

(四)各行业主管部门防灾职责与工作任务

1.落实部门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西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西安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响应制度》《鄠邑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和防范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列入安全隐患防范范畴,明确责任,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做好本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资源规划鄠邑分局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承担应急调查、应急监测等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及信息报送工作;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信息。

区发改委督促建设企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予批准;负责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灾后重建工程的立项审批、核准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的落实和保障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市政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加强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开挖等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负责组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因地质灾害造成损坏房屋的安全鉴定。

区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会同资源规划鄠邑分局会商研判地质灾害防范形势。

区水务局负责河流及水利设施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对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范围内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加强排查、防范和治理。

区教科局负责做好学校校舍(区)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区投资工信局负责督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范科普知识培训工作,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统筹考虑,指导督促工业企业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文化旅游局负责做好农家乐、民宿等场所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和防治工作;负责督促全区旅游景区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并采取防范措施;负责督促古遗址、古建筑使用管理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采取防范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区级城管部门管理的市政设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国道、省道、县道两侧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负责由公路建设及养护引发的地质灾害,以及对公路建设、运营安全有不利影响的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工作,指导相关街道、景区管理局做好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民宗局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做好监测、巡查、撤离等工作;负责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农业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区委网信办负责地质灾害舆情管理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利用电视广播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西成客专鄠邑段铁路安全保护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工作。

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负责西汉高速鄠邑段沿线对高速公路建设、运营安全有不利影响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2.做好部门防灾工作

资源规划鄠邑分局一是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将地质灾害风险区纳入到规划内容,指导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将地质灾害极高、高风险重点区域与生态修复、土地整治有效结合,统筹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避险搬迁,从源头上化解和降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提高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二是优化完善“人防+技防”的监测预警体系,在做好人防的基础上,加强普适型(含专业监测)监测预警,及时处置预警信息,利用好“空天地”一体化监测手段,开展地质灾害早期识别,不断提高全区科技防灾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的“双控”模式,做好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四是发挥专家队伍和技术力量作用,实施“平战结合”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防灾工作能力。五是配合做好石井街道(景区管理局)1:1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

资源规划鄠邑分局会同区应急、住建、水务、交通运输、民宗等部门对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的隐患点开展动态监测。与区气象局加强沟通会商,完善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地质灾害防范形势,形成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报区应急管理局审批发布。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资源规划鄠邑分局指导街道、景区管理局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组织不同等级突发地质灾害及其次生险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动员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组织突发地质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做好灾民临时和过渡性安置工作;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汇总分析有关情况,负责编制灾害调查评估综合报告;开展区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承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区教科局督促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学校加强对师生地质灾害预防救助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师生“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区委网信办负责做好地质灾害舆情的监测、管理等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适时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公益性宣传。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防治责任

各街道、景区管理局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防抢撤方案等的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各单位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层层落实防灾责任,签订地灾防治工作责任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街道、景区管理局及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街道、景区管理局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地质灾害宣传、演练、监测、应急等工作顺利开展。

(三)健全协作机制

各街道、景区管理局要切实加强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领导工作,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责任。资源规划、应急、水务、住建、交通、教育、旅游、民宗等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防治工作,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区资源规划分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

区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区地防办要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防灾制度、防灾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责考核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加强对汛期“三查”工作的指导监督、应急值守工作的抽查检查,叫醒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督促其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开展巡查监测,确保地质灾害防灾责任有效落实。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易发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并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奖惩机制,对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