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市区工作安排,为落实陕西省监察委员会监察建议书(陕监〔2021〕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西安市鄠邑区贯彻落实陕西省监委监察建议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2日
西安市鄠邑区贯彻落实陕西省监委监察建议书实施方案
为落实陕西省监委监察建议书要求,强化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查找关键环节问题,健全制度机制,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来陕考察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以案促改和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系列要求为依据,紧扣陕西省监委监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在前期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将程项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确保将省委监委指出的问题和专项治理中查找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以监察建议为牵引,深化专项治理,进一步查找工程项目领域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整改,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一次法治洗礼;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断强化监督制约;通过持续高压执纪执法,确保专项治理成效持续深化巩固。
二、工作措施
(一)聚焦反馈问题,深入开展三个重点核查
1.重点核查有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在前期专项治理基础上,重点核查有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项目审批,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有无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核准或备案实施建设,有无项目单位提前指定或内定项目承建方,或以提前进场或垫资建设造成既定事实等方式预订项目承建方等行为。(完成时限:3月28日前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
2.重点核查工程招投标是否阳光规范。围绕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各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在本行业领域全面开展一次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检查,重点核查行业监管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监管职能是否明确,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有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是否存在建设单位暗箱操作指定中标人、投标人,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存在违规操作和徇私舞弊,招投标过程是否公开透明等。在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由区发改委联合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程招投标项目进行抽查、核查。(完成时限:3月28日前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
3.重点核查工程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在行业范围内开展一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中是否存在应归档的未归档,归档资料不符合法定要件要求等问题;建设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档案管理机制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档案资料有无涂改、伪造、弄虚作假等问题。(完成时限:3月28日前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
(二)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重点环节监督管理机制
1.制定《西安市鄠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聚焦政府投资项目这个重中之重,以“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对政府投资项目全流程全要素做出制度设计,切实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完成时限:5月底前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
2.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招投标领域的体制机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对项目招投标的全流程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终身责任追究机制,杜绝“应招未招”“应进未进”、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完成时限:6月中旬前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
3.下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各责任单位严格执行《西安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在工程项目档案管理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深挖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建设主体责任,刚性执行档案资料验收归档程序,做到工程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可靠,管理机构组织健全、科学规范。(完成时限:3月中旬前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
(三)开展“回头看”,常态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效
1.开展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治。在前期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各单位要集中开展“回头看”,突出关键环节重点核查,查漏补缺。拓宽问题排查渠道,开展经常性问题排查,持续深化整治。结合纪检监察、专项治理、督导检查等反馈意见,联系本单位本行业发生的典型案件,采取班子集体会诊、听取群众意见、上级党组织把关等方式,做到实时纠偏、自我提高。(完成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
2.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区工程项目领域工作专班梳理汇总工程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形成文件汇编并印发全区。各单位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审批、招投标、工程建设实施等流程规范化培训,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情况,强化相关岗位入员工程领域法律法规熟知程度,创新培训方式,保证培训效果。(完成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
3.强化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刚性约束。各级各单位要掀起学法规用法规的高潮,强化对法律法规的刚性执行力度。要始终扭住关键少数这个牛鼻子,坚决杜绝领导干部个人随意变更已经论证审批的建设方案,明示或者暗示工程承包商等插手工程建设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工程项目领域关键环节,持续严打高压,露头就打,查处公布一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持续在全区范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完成时限:长期 责任单位:各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园区管委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强化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具体工作实施,确保方案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二)推进任务落实。各单位要对监察建议书反馈指出的问题及专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工作措施,严格按照任务时限完成相关工作。
(三)做好工作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于2021年3月28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区工程项目领域专项治理专班(区发改委510办公室)。
政策解读:关于《西安市鄠邑区贯彻落实陕西省监委监察建议书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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